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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市财政局创先争优活动前阶段工作自查报告市财政局创先争优活动前阶段工作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创先争优活动前阶段工作自查报告
市创先办: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前期工作。目前,我局已全面完成前期工作,创先争优活动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前阶段工作回顾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创先争优活动的政治意义。一是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5 月初,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下达后,局党组书记、局长谢革非当即批示,要求政工科迅速研究制定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5月14日,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动员视频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就市委副书记谭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廖跃贵等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学习讨论,坚决消除了“无关论”、“无为论”、“无用论”、“重复论”等错误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二是做好结合文章。结合财政职能和工作实际,将创先争优活动与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全局上下形成了共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两城”建设的必然选择;既是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利实现财政收入过百亿的重要保证。
【第2篇】市财政局局长个人工作述职报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领全市财政系统广大干部和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经过不懈的努力,在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财政事业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全市财政跨上了新的台阶。今天,我将财政班子所做的主要工作述职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任职以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聚精会神抓经济、开拓创新谋发展、执政为民建小康”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壮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200*年的6482万元,增长到200*年的8800万元(预计数),年均增长6.31;一般预算支出从200*年的16409万元,增长到200*年的25521万元(预计数),年均增长9.24。
2、财源建设不断巩固,财政发展后劲明显增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主体财源,将重点财力向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方面倾斜。积极筹措资金,奖励纳税大户,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制定《塔城市财源建设xxx规划》,明确“xxx”时期财源建设的总体思路,并对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及发展方向进行了总体规划。
3、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累计投入专项资金7615万元,积极实施了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项目。大力支持中低产田改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部免征农牧业税,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不断强化税费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财政建设;加强资金管理,全面落实财政补贴政策。规范政策性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及时足额发放粮食补贴7799万元、退耕还林补贴3142万元、良种补贴320万元、大型农机具补贴150万元、抗震安居补贴258万元;向五乡一镇现役军人、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发放补助金532万元;为各乡镇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两证”补助金250万元,同时还安排转移支付资金519万元,保证了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支出。继续落实国家对农村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支持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捆绑使用”支农资金,不断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了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4、科学合理调度资金,有效保障重点支出。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方针,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268万元,再就业资金1416万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7313万元,医疗保险金5153万元,失业保险金499万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659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教育投入,累计投入资金17562万元,使年教育投入增长比例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投入医疗卫生建设资金1038万元,确保抗击“非典”、应对禽流感疫情等“突发事件”资金需求,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多渠道筹措资金20442万元,支持城市道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专项资金4314万元,保证公检法司支出需要,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局面。积极调度安排资金,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岗位津贴、奖励工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5、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编制质量得到逐年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全市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并实现了支付的网络化运行;推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深化财政资金管理,使政府预算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积极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实现财政与代理银行的网络连接,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制,不断扩大征管范围,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其他非税收入纳入非税系统管理,提高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采购资金由XX年的420万元增加到*年的975万元,年均增长18.35;推进农牧场税费改革,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农牧场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推进“金财工程”项目建设,使财政体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大力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办法,充分调动乡镇理财的积极性,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促进了基层政权建设。
6、建立内审机制,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有效的财政内部监督机制,我们着重抓了三个方面:一是思想教育。我一直把建立良好的道德规范作为长期教育的基本。总结经验教训,树立正面典型。通过主题教育、先进性教育等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增强抗腐蚀能力,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脚”。二是深化财政监督改革,化解财政风险。财政监督跟着政策走,跟着改革走,跟着资金走。实行全过程监督,将监督延伸到预算编制、收入解缴、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三是制度建设。财政局内部资金实行了总预算会计制度,将局内各部门 (科室)的资金,不分来源,统统纳入财政国库,由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支付,并做到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批钱。长期以来,坚持 ……此处隐藏6781个字……”规定,规范和完善了非税收入管理,加大了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力度,拓宽了管理范围,把行政事业单位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市直预算单位所属企业性质的单位利用其国家资产或资源开展服务经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公检法等执法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保证金、暂扣款及各部门、单位征集的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密切相关的暂存款、预收款、代收费等,纳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集中管理,从而使长期以来游离于财政预算监管之外的资金纳入了财政的管理范围,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20xx年全市非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18.1%,总额达到10.3亿元。
(四)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_____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验收和审计制度,规范了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论证、项目规划设计、查验项目进度、审核报账资金、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档案管理等工作,实行了“专户、专人、专账”管理,实行了专项资金管理法人责任制。
(五)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我市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全年财政支出达到57.8亿元,财政支出首次超过财政收入总额;二是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全年涉及我局的民生工程安排资金总额为70335.86万元(预计全年总额为7.2亿元),已拨付69862.15万元(一)社会保障方面:今年我市的民生工程中涉及到我局的社会保障方面共有21项,已安排资金总额为38738.9万元,已拨付38692.9(二)教育文化方面:涉及到我局的民生工程教育文化方面共有 15项,已安排资金共计8656.29万元,已拨付8543.58万元(三)三农建设方面:涉及到我局的民生工程三农方面项目共有13项,已安排资金共计11846.17万元,已拨付11642.17万元(四)行政政法方面:民生工程中我局涉及到行政政法方面,已安排资金5100万元,已拨付4989万元。此外,经济建设房、廉租房建设已安排资金5994.5万元,并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分配体制,尤其是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分配监。20xx年9月,我市实行公检法部门罚没收入收支脱钩改革试点,执行执法部门收入与支出完全脱钩。从20xx年9月1日起,各级政法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不直接汇缴国库,而必须统一缴入省财政厅在当地开设的“政法部门罚没收入汇缴分户”,同时政法部门所有罚没收入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对各地汇缴省财政厅专户的罚没收入,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前两年罚没收入较高年份的收入额加上5%增幅核定当年度划转限额,在划转限额内的罚没收入,按季从专户划转到当地财政专户,再有当地财政部门缴入同级国库,形成当地财政预算收入。
(六)规范公务消费。积极试点推行公务消费“公务卡”结算制度。20xx年5月,市本级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首批试点一级预算单位11个。截止目前,共发放卡1048张,发生业务614笔,涉及金额156.2万元。目前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下一步,我市将适时扩大公务卡改革范围,同时,督促县区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
(七)加强了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着重检查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强化了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收入统一缴库、预算统一安排、支出统一拨付、帐户统一开设、工资统一发放、设备统一采购、乡财财务统一管理”的七“统一”。
(八)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一是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扎实做好发放资金筹集及缴入财政专户、单位人员具体发放标准审核报批等相关工作,保证规范津贴补贴每一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使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兑现到人,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稳定;二是各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贴,必须按程序报市人事局审批,不得自定标准。凡纳入规范管理范围的市直机关, 津贴补贴一律通过财政津贴补贴专户,实行统一发放。即由财政将津贴补贴资金拨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再将津贴补贴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使各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做到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和发放方式“三统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近二年的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主要是:
1.教育方面。对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仍然存在着不到位、不准确的情况,有时教育方式简单,教育内容与思想实际和社会生活联系不紧密。
2、相互关系方面。反腐倡廉惩防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有机整体。但在当前的工作实际中,三者之间还存在着相互脱节的问题。就教育抓教育,教育没有用制度来规范,也没有很好地运用监督的成果来抓教育;就制度说制度,制度订了不少,但用制度来抓教育的少,也没有很好地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就监督谈监督,监督完了就了事,没有利用监督成果开展教育,也未能将监督中发现的管理上的漏洞及时用制度加以规范。
五、下一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的措施
为保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他科室各负其责,依靠全局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把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全局科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等,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五)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机关党委(支部)、纪检监察科室和全局党员的监督作用。
(六)加强法律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对财政法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财政执法工作。
(七)加强对各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八)严格财政资金拨付和审签制度手续,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科室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不廉洁的现象发生。
(九)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严格控制基建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加强对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十)建立健全推行“八项服务承诺”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奖励力度,对未认真履行“八项服务承诺”,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和事要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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