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局规划财务工作总结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第1篇】市环境保护局规划与财务处工作总结XX年规划与财务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处同志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全力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大气、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经费保障工作。按照全局年度工作统一部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协作,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XX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情况
1、组织编制了《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自XX年11月启动以来,XX年进入规划文本和技术报告评审、审核、报批程序。目前,规划已编制完毕,拟于11月份报市政府审批并印发实施。XX年1月,根据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市环保局机关、直属单位反馈的意见,以及省环保局和省环科院有关专家的意见及建议,规划编制课题组对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报告进行了完善和补充。XX年1月29日,组织召开评审会,邀请了省、市环保专家对《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报告》进行了评审,并根据专家的意见作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完善。XX年4月,再次征求了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等12个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报告(报批稿)》和《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报批稿)》进行了修编。“5.12”汶川地震后,结合《市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体规划》,又2次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意见,对《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又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上报市政府审批文本。
2、协同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经委等部门对全市、区(市)县和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以及国土整治等规划的编制进行了审核指导。XX年组织参加了全市43个规划项目的评审、审核,明确要求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向审批规划项目的部门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必须编制环保篇章和内容。
3、开展了市“xx”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环保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力量对市“xx”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中环境质量指标、污染治理项目和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按照《国家环境保护“xx”规划》中期评估指南,组织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市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规划的水、气、固废、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共性保障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进展情况逐个进行分析评估,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XX年一季度完成评估工作。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
省环保局下达给我市XX年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是: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8000吨、二氧化硫(so2)削减7100吨、氨氮(nh3-n)削减1400吨。
XX年我市共实施减排项目648个,可削减化学需氧量(cod)71332.4吨、二氧化硫(so2)85753.7吨、氨氮(nh3-n)7133吨,提前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在“xx”期间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要求。相关统计资料已上报省环保局,待环境保护部予以最终核查认定。
1、形成减排工作新格局。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目标分解、考核问责、监督执法等措施,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减排工作新格局。分解目标任务。继续将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全市重要工作部署,及时细化、分解、下达目标任务。通过与省总量办研讨座谈、组织召开全市总量减排工作会议等方式,分析现状、查找问题、部署工作,做到了任务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2、迎接国家对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检查核算。一月份,组织20个区(市)县迎接了环境保护部对XX年全市所有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的资料审核和部分重点减排项目的实地检查。最后经国家核查认定,XX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削减2.91万吨,二氧化硫削减1.75万吨,氨氮削减2965.4吨。
3、审核区(市)县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和项目。按照建立健全全市“xx”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库的思路,在对XX年减排数据进行校正备档的基础上,二月底,向各区(市)县环保局下发了上报XX年减排项目及量的通知;3月份,市减排按照国家《“xx”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要求,对全市20个区(市)县XX年减排项目及量逐个进行了严格审核,完成了减排数据的收集汇总,并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境保护局要求,上报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月报表和季报表。
4、研究部署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限期整治工作。4月份,市环保局与市水务局就《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年度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限期整治的通知》(川府函〔XX〕100号)和XX年城市生活污染减排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就如何完成省政府下达的XX年全市2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限期整治工作,向市政府报告了完成全市污水处理厂限期整治的意见和建议。
5、稳步推进灾后减排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及时转发了国家、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相关文件,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及时了解地震灾害对各区(市)县XX年减排项目的影响状况。与市经委、市发改委向市政府领导上报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见。
6、迎国家对XX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7月中旬,按照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对XX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准备的指示要求,组织20个区(市)县传达学习了环境保护部XX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精神,对如何做好迎接环保部核查核算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建立完善了减排项目技术档案资料。对XX年上半年全市确立并实施的减排项目的技术档案进行整理,对削减的39984吨化学需氧量、60720吨二氧化硫进行了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家认定我市削减化学需氧量5021.9吨、二氧化硫22734.1吨,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分别占全省上半年减排总量的21.24%、28.57%。
7、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落实调度分析、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减排联席会议,及时掌控总量减排工作动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加强对区(市)县的工作指导。8月29日,市环保局组织20个区(市)县环保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通报了国家对各区(市)县XX年和XX年上半年总量减排认定情况,分析了当前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与现状,查找了上半年总量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部署了下半年总量减排工作 ……此处隐藏16224个字……划建设总面积71142.55平米,总投资26743.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21394.55万元,地方配套投资5349.25万元。该项目于xx年12月13日已报省环保局,省局也报环境保护部。
七是加强局系统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对我局排污费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委托融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局属各单位xx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和局属二个单位领导离任审计工作;配合省环保局、省财政厅对抗震救灾专项资金进行了有针对性、建设性的跟踪监督检查。市环境保护局xx年度的财务管理工作被市财政局评为一等奖。
(六)目标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局《关于分解下达xx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成环办[xx]306号)要求,围绕xx年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全面完成目标任务。xx年规划财务处工作奋斗目标任务33项,其中:专项目标(a5类,市委市政府目标)21项,实事目标(b1类,省委省政府目标)2项,保证目标(a6类,市委市政府目标)1项,市环保局工作目标(c类)9项;xx年由我处牵头负责的工作目标有21项,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局其他处室的有12项。
xx年回复领导批示督办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建议45件。协调组织了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工作。根据项目可研、环评单位的要求,组织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所在地龙泉驿区鲤鱼村(长安垃圾填埋场防护区内)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主要是对项目所在地的水、气、声进行监测。
(七)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情况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规划与财务处紧紧围绕抗震救灾这个中心工作,按照局党组提出的“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确保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确保次生污染环境安全”工作思路、目标,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支援受灾严重的区(市)县环保局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一是积极帮助受灾地区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积极组织购置价值12万元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和10万元的生活急需用品,分别送往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等7个受灾严重的地区,保证他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同时给市局对口扶贫的崇州关胜镇白鹤村安排资金1万元购买抽水机两台,帮助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灾后环保资金和物资保障工作。快速下达能力建设资金。及时启动xx年能力建设资金,下达xx年第一、二批排污费专项资金计划。对受灾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大邑县和崇州市安排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140万元,支持他们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并分别于5月和6月将资金预算下达到县市。寻求财政经费和物资支持。为做好地震灾后特殊时期急需开展的环境保护工作,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市环保局领导带队到市财政局、省环境保护局汇报受灾情况,沟通信息,寻求支持。立即与相关部门协调,向市财政局申请并落实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开展生物毒性监测、辖区内全流域水质加密监测以及被毁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重建工作,最终落实690万元。与此同时,起草代拟稿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名义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申请仪器设备支援,涉及金额4000万元。快速下达落实省级救灾资金。省级下达给都江堰市抗震救灾资金30万元、环境应急监测资金40万元;彭州市环境应急监测资金30万元;核安全监测资金10万元。与市财政及时将计划下达给都江堰市、彭州市财政局,并落实了市级核安全监测资金10万元的使用。紧急采购调运饮用水源应急保障物资。为确保市饮用水源安全,6月1日、3日和9日,3次协调上海市应急办,从上海市紧急空运90箱片状吸油棉和栏绳状吸油棉到,用于吸附在“5.12”汶川大地震后紫平铺水库水面上的石油类污染物。应急物资到达双流后,及时送到紫平铺水库投入使用。积极协调落实了救灾捐赠款物工作。与相关实施救灾捐赠的兄弟市环保局进行了联系,保证捐赠款到位和规范管理使用。
三是做好全市环保系统灾后受损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对全市环保系统灾后受损监测能力受损情况进行了统计。按照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红林同志5月21日在市环保局《关于申请环保监测能力经费的紧急报告》的批示精神,市环保局按照“损毁的补上、损坏的修好……努力求得国家环保部的支持”的原则,立即组织对受灾区(市)县环保局的监测仪器设备受损情况再次进行了核对。据统计,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全市共损毁、损坏环保监测仪器设备1056台(套、件、只),涉及财产金额达1654.21万元。其中损毁监测仪器设备854台(套、件、只),涉及财产金额900.99万元;损坏监测仪器设备202台(套、件、只),涉及财产金额753.22万元;损坏的环保监测仪器设备中,有162件可修复(但修复价格目前不知),40台套不能修复,涉及财产金额约150万元左右。及时收集上报灾后需国家和省政策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事项。根据王局长在市发改委、市统筹委要求上报《关于震灾后需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的相关情况》的2个批示要求,牵头并组织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研究灾后需要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的政策和事项,已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和市统筹委。请求国家和省解决的事项11件,涉及资金3.4亿元。根据市发改委《关于震灾后重建项目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向市发改委上报了局环保大楼灾后重建项目。及时向省、国家上报了全市环保系统灾后重建调
查表。按照省环保局5月30日转发《国家环保部关于尽快报送灾后重建调查表的紧急通知》要求,组织各区(市)县环保局和局属各单位按照国家环保部填报内容和要求,并结合地震灾后的实际受损情况和灾后环境安全重建工作的需要,实事求是地进行了调查统计和填报工作。“5.12”汶川大地震给全市20个区(市)县环保局和6个局直属单位的环境监测、监管仪器设备、执法车辆、办公用房、污染治理设施设备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受损较严重的区(市)县有都江堰市、彭州市、大邑县、崇州市、温江区、郫县等。此次大地震全市环保系统财产损失估算金额约61061.83万元,其中:损毁、损坏房屋30246平方米,受损估算金额约10120.3万元;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监察和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受损5723台(座、套、件、只),受损估算金额约50941.53万元。灾后重建需投入估算经费约233227.3万元,其中:灾后重建房屋需投入估算经费约22250万元;灾后需更新、增加设施设备和生态修复估算经费约210977.3万元。
四是积极向上争取对我市灾后重建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6月份,市环保局王文斌局长专程到北京向国家环境保护部领导汇报市地震灾区生态环境、环保基础设施、环境监测能力等方面破坏和受损情况,争取国家对灾后重建的支持;争取到省环保局将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各类基础设施、轻低污染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权下放给我市环保局;省环保局将我市生态恢复重建、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需投放建设经费10多亿元),列入《省汶川地震灾区生态恢复重建规划》,并已报省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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