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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

时间:2026-04-05 07:10:03
加工承揽合同锦集10篇(全文共13464字)

加工承揽合同锦集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工承揽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加工承揽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发包方:永宁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298345.8元。最终标的以永宁县财政局预(决)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元)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 ,规格型号:高xx年 月 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书架因质量出现问题, 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 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 ‰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全称)(盖章) 承包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加工承揽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总金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中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币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 篇3

委 托 方:签 订 地 点:

承接方: 深圳斯拉欧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订 日 期:年月日

依照《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 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制作)

1.2 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1.3 发布地点或形式:

1.4 颜色:

1.5 规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2.1 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 ,(大写 圆整)

2.2 结算方式和期限: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10%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1%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10% 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1% 偿付违约金。

4.3 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2 )项规定办理。

1. 向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 向 连云港市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连云港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加工承揽合同 篇4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 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 相关事宜:

1、 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 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 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 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 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 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 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 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 ,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 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名│ 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玻璃柜台│1304090 │ 件 │ 120 │ │

├──────────┼───────────┼───┼───┼───┤

│塑料台面柜台│180100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18010095 │ 件 │ 20 │ │

├──────────┼───────────┼───┼───┼───┤

│棉布货架│18040200 │ 件 │ 10 │ │

├──────────┼───────────┼───┼───┼───┤

│大百货电器货架 │18080200 │ 件 │ 5 │ │

├──────────┼───────────┼───┼───┼───┤

│小百货货架 │18050200 │ 件 │ 80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电话: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帐号:104750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电话: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003485

加工承揽合同 篇6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 名│规 格│单 位 │数 量 │备 注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 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 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

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加工承揽合同 篇7

定作方:xx(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xxx

承揽方:xx(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xxx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元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xxx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xxx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xxx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xxx

五、结算方式:xxx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xx%或酬金总额xx%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xx%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xxx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xx份,正本双方各执xx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定作方:xxx

代表:xx

开户银行:xx

帐号:xx

承揽方:xxx

代表:xx

开户银行:xx

帐号:xx

xx年xx月xx日

加工承揽合同 篇8

承揽合同(供加工承揽用)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加工定作物样品需要封存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当保存,作为检验的根据);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及图纸、技术资料;

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第六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第七条 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 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乙方应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 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公证处、________物价局、 ________银行各存一份。

定作人:__________承揽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 篇9

服装加工承揽合同:

承揽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 篇10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25米箱梁芯模 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重量(吨) 单价元/吨 价款(元) 备注

箱梁芯模 25米正交 2 套 11 7000 77000 约计重量

总计

总金额(大写) 柒万柒仟元整

二、 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 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 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 交货。

六、 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 贰万伍仟 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 做 方 : 承 揽 方 :

单位: 单位: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卡 号: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