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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时间:2026-04-12 07:10:02
【精选】买卖合同范文锦集六篇(全文共10850字)

【精选】买卖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

___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买受人

_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简称出卖人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出卖人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内),向买受人交售___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买受人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向出卖人计付货款。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___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 )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 )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出卖人(买受人)供应,包装物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 )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 )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交售的___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第四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 —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 —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出卖人在交售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______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买卖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买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买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买卖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 、______ 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xx省xx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xx服务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缔约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一)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有效期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二)乙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价格

(一)除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外,乙方对所供货商品自行定价,乙方报给甲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乙方应以书面送达方式向甲方报价。

(二)经甲方书面确认之乙方《购销商品确认单》将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双方约定:报价单中商品的价格作为商品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的实际成交价格,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变更商品单价时,必须提前三天将该类商品的新报价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变价。

(四)甲方订单不另标明交易价格,以保障双方交易价格之机密性,双方成交价格应以本条第(二)项所述之报价单为准。

四、商品质量

(一)乙方供应的商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B、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产品产地、生产厂名及厂址。

C、有产品说明书(包含对规格、等级、所含成份的名称及数量的说明)。

D、有使用期限说明书(包含: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限、失效期限的说明)。

对于上述资料,如果商品包装物上已有印刷,或者贴在商品上的商标(标志)上已具备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二)乙方应在标明的该商品的保质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同时自付费用承担提供商品质量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商品,其剩余保质期时间必须在原有保质期的2/3以上。

(四)乙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六)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经乙方确认后,甲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可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商品每年度进行4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分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检验费则由乙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乙方结算。

五、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实行送货制,即:乙方应按订单所规定的时间(以开出日起四天内)将商品运至甲方所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予甲方。

(二)乙方交货时,货到现场时商品从卸货到进入甲方仓库中所发生的搬运工作一律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时甲方收货人员仅点收箱数量或件数,以后甲方开箱时如发现商品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则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按订单一次性交完商品,不可多交或少交、分批交货。遇到特殊情况,可同甲方相关人员协商。

(四)乙方交货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复印件或传真件,乙方根据甲方订单复印件或传真件开具送货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甲方根据订单和送货单验收,点收完毕后,双方交接人员签字。

六、退、换货

(一)乙方货品进入甲方超市,如出现质量上问题或滞销,乙方应对供应的货品实行二包:包退、包换。但在退换滞销货品时该货品的剩余保质期时间应不少于原有保质期1/3,单件外观无破损且未使用。

(二)对出现滞销或问题商品,乙方应尽快安排退换货。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退换货类别,如五天内乙方仍未安排货品的退换,所涉及到需退换货品的保质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按退货通知确定数量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减。

(三)甲方收货后在实际销售时开箱发现商品有残损或短缺,乙方应组织退换或补货。

(四)甲方收货后发现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存在隐蔽瑕疵或其他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组织退换。

七、质量保证金

乙方货物进入甲方场地销售前应向甲方缴纳 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届满或验收交接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八、对帐

(一)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一次,对帐日期为每月3日至10日,对帐期限为8天。

(二)甲方更改订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来实现。如乙方在收到该更改订单的书面通知后二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按该更改订单交易,且交易单价不变。

(三)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订单的书面通知后二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则甲方的更改无效。如果乙方要求有条件地更改订单的,则乙方应同甲方相关人员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处理。

(四)乙方应在收取货款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送货单结算联。

九、结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

乙方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帐期30天

十、合同的终止

(一)乙方不能按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履行交货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如果要求推迟履行、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延期履行后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三)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终止合同。

(四)双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合同可以终止。

(五)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中有关允许一方终止合同的情况时,也可以终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违反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的,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里扣除损失的10倍作为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二)乙方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如高于乙方供给其它同类客户的价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该订单商品金额的5倍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配送率累计3次达不到9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交货义务且逾期2天以上,则按未交货物的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

十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合同期满前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达订单且乙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它

(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三)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或收据。

(四)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乙方需缴纳 作为新品促销服务费。

(八)年终返利

年配送额0-50(含)万元返 %;

年配送额50-100(含)万元返 %,以此类推。

结算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年终返利转账至甲方,甲方提供相关票据。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经平等协商就 办公设备签订以下办公设备采购供货协议:

一、供货范围及供货商

1、本协议适用于***********(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只能向甲方提供办公设备及耗材、IT类产品。

二、价格及交货期

1、采购方在本协议期内采购所需办公设备等产品在同类产品相同条件下均由甲方优先供货。

2、协议供货价以当时报价为准,若产品更新,均按当时报价的优惠率计算。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采购都应享受优先供货权,正常情况下的`供货期为 年。

4、乙方折扣后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最低价。

三、费用结算

1、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合法正规的发票。

2、货款实行支票结算。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所供产品应通过国家有关机构的认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者符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

3、乙方提供的免费保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4、乙方必须按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执行。

五、技术服务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甲方又无力解决而电告乙方时,乙方有责任及时帮助解除故障。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执行过程中拥有所有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信息发布权;

2、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所提供的价格和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检查;

3、甲方有义务督促用户单位按时结清货款;

4、乙方有义务适时调整价格信息;

5、乙方有义务为协议供货的用户单位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6、乙方有义务监督其授权的协议供货商履行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协议供货有效期间内,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要求向甲方供货,经甲方查实的;

(二)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品,或未按协议供货合同要求提供货物,存在欺骗行为的;

(三)没有遵守服务承诺、货物质量或服务被甲方投诉的;

(四)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适时调整价格信息的;

(六)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擅自终止协议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况。

八、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其它约定

1、乙方经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

4、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价款

序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大写)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合计人民币

第二条 价格约定

1、本合同总价款为含税价(增值税),履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2、本合同总价款含合同第一条全部货物及技术资料、附件、包装、仓储、运输、安装、易损配件、技术指导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卖方应当提供的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满足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书》的要求;若无《技术协议书》,则以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为准。

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由于设计、制造或材料原因所发生的缺陷或故障,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3、卖方承诺质保期为本合同产品自买方对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产品实行国家三包,或国家、行业、卖方企业标准规定质保期以及卖方承诺的质保期长于二年的,按三包规定、相关标准或卖方承诺的质保期执行)。对于经修理或更换的产品,质保期相应延长。

第四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卖方交货时间为 。 卖方交货地点为 。

卖方负责免费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卖方应在发货前 日通知买方到货时间。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发货前未通知买方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卖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卖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卖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卖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3、买方应当在到货后对货物进行外观、数量验收;货物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的,买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买方签署验收单。

第六条 货款支付

1、卖方向买方开具发票,买方对质量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合同全部价款。或

2、 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 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技术协议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质保期内若有质量问题,卖方负责上门免费维修。卖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或响应,并在48小时内无偿解决(修理或更换完毕),否则,每延误一天,卖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超过十天仍未解决,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另找第三方修理,因此造成的风险及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也有权要求退货,由卖方承担退货部分的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向买方交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如卖方逾期交货超过十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总价的3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如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同意由卖方在限期内负责免费更换或修复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限期内不能更换或修复完成的,按延期交货处理。

3、如卖方交付的货物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尺寸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按本条第二款处理。

4、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索赔要求,一旦出现侵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3、本合同有效期为 。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层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 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____万元整,大写:____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____,____日内交付____万元(大写____ ),余款____元(大写____ )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X年X月X日

买卖合同 篇6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双务有偿合同。

2、诺成合同。

3、不要式合同。

二、卖方的义务

(一)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现实交付: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

简易交付: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由于合同生效而完成的转移。

第一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占有改定: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使得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直接占有的交付方式。

指示交付:让与返还请求权以代替现实交付。

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四)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三、买方的义务

(一)支付价款

(二)受领标的物

(三)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四)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四、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问题

买卖合同风险负担:是指买卖合同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负担。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基本原则:交付主义

注意:利益承受与风险负担遵循同一规则!

第一百六十三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第一百四十三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

总结:买受人合法拒收不负担风险,非法拒收则负担风险。因此,违约者承担风险。

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不动产与动产的风险负担一致!

五、分期付款买卖

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所有权保留:买受人虽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条件(通常是价款的一部或者全部清偿)成就之前,出卖人仍然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

六、试用买卖

第一百七十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