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居间合同范文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居间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间合同 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______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托交易
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______圆整(¥______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______%
3、酬金的支付方法:______(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______圆整(¥______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______%.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间合同 篇2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兹为不动产房屋委托出卖订约的媒介经当事人议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本合同记载不动产房屋(价格 元整)出卖事宜,委托乙方办理订约的媒介一切行为,而乙方承认。
第二条 本合同不动产房屋如下:
地点: 市 路 地 号
门牌号: 市 区 路 号
式样: 式
建筑面积:
构造: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 起至 止 个月。但期间届满后不再另订合同的,本合同自然消灭。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不得擅自另再委托他人,或自行与他人订约出卖等情事。
第五条 委托事务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而乙方必须提示其必要款额凭据或计算书或说明原因时,甲方应酌情给付。但委托事务终了时应即互相合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乙方关于订约事项就其所知,应据实报告于甲方,对于订立合同或支付款项无能力的人不得为媒介。
第七条 甲方应于乙方媒介而成立合同办妥授权事务完竣时,给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为本件办理委托事务的报酬金。
……此处隐藏1164个字……(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居间合同 篇5甲方: 北京大盟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潘英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2座1905 邮政编码:100089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投融资项目管理业务和销售公司发起类和代销类信托理财产品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相关工作支持,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 如实告知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同时,乙方也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合作利益机制
1.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融资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甲方应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费用额度=融资额度*0.5%,甲方应在投融资业务达成并且收到业务费用后的 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乙方利用自己的发行渠道销售甲方提供的信托理财产品,每次的业务机会甲乙双方会制定一个统一的政策并签订具体的合同。项目完成后甲方即支付乙方的顾问费用,支付至如下账户(如有变动以具体签的合同为准):
户 名:
账 号:
开 户 行:
三、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进行业务合作时,应严格保守双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对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对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双方对于上述商业信息及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尽到保密义务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均须根据损失额做出相应的赔偿。协议期限终止或提前终止后,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五、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六、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顾问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六个月。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补充协议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大盟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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