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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6-05-23 07:10:06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5篇(全文共14686字)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兼送货员。

二、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即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六、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七、乙方在职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依公而办私之行为,如有发现一次扣减当月工资200元。

八、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九、乙方经甲方聘用后,乙方找________做为自己的担保人。

十、________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若保证人是自然人,则必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车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 __元,每月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

十二、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到,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乙方应按公司要求,按时将货物运送达到指定地点。无货所送之时,乙方工作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甲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济类型: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职务: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鉴于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其工作,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概念

第一条 除非根据上下文有其他解释,否则本合同的下述用词具有其所给出的含义:

“本合同” 指本甲方和乙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劳动合同书》。

“乙方岗位” 指本合同第七条指明的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根据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调整后的乙方的工作岗位。

“岗位” 指甲方向员工提供的工作职位。

“岗位调整” 指甲方安排乙方从一个工作职位转移到另一个工作职位。

“岗位聘用” 指甲方确认乙方可以在某一具体岗位开展工作。

“待岗” 指乙方脱离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岗位,但与甲方仍存在本合同规范下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状态。

“固定工资” 指乙方的技能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

“工资性收入” 指乙方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和。

“技能工资” 指由乙方所具有的资历和知识技能水平,包括工龄、学历和职称三个因素确定的乙方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 指根据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岗位的劳动特点与工作价值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 指根据乙方的超额劳动成果而确定的乙方的货币收入,由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底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试用期及应届毕业生实习期不发放绩效工资。

“总经理奖” 指乙方在本合同期限某一年度内的工作中或在某一项目或某一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时,由总经理提名、他人推荐或乙方本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对乙方给予的奖励。

“最低工资标准” 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北京市人事局XX年10月26日联合颁发的京劳社资发[XX]164号文《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每小时不低于2.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35 元人民币及将来北京市对该标准可能作出的任何修订。

“集团公司” 指中国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

“商业秘密” 指以口头、书面、图形、机器可识别等为表现形式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甲方秘密级别以上的文件和甲方在管理和运作企业过程中形成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

(一)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和月度各种经营计划;

(二)董事会和办公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等;

(三)各种流程信息;

(四)财务报表、税务资料等各类财务信息;

(五)规章制度、人事资料、工资结构、培训计划等各类管理信息;

(六)客户信息、报价资料、原材料(产品)进货渠道、交易记录、合同、市场调研报告等;

(七)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其他有关管理、营销、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商业信息。

“办公场所” 指甲方的注册地址内的办公区。

第二章 适用法律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北京市颁行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明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9月5日)

(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11日发布)

(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发布)

(四)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发布)

(五)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12月1日发布)

(六)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1994年11月14日发布)

(七)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发布)

(八)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XX年12月13日发布)

(九)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医疗期管理暂行办法》(XX年7月23日发布)

(十)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6日发布)

第三章 保证

第三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如实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和身体状况等证明。

第四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有完全行为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的受聘不违反乙方的其它合同或法定义务。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外),除非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被提前终止。

第五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八条甲方依《考核管理办法》和《员工考评管理细则》对乙方设定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标准对乙方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的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或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或年度考评的结果,对乙方进行岗位聘用、岗位调整、职务升降、轮岗、待岗、奖惩及培训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第十条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如甲方安排乙方节假日加班,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执行政府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乙方有权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婚丧假、病假、年假、产假等休假。乙方请示休假应根据甲方有关请假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提供适宜乙方开展本职工作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十三条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乙方认可甲方在办公场所对乙方有进行监督或检查的权利。

第七章 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按照统一制订的《薪酬管理办法》和《考核管理办法》向乙方支付工资。

乙方的劳动报酬采取组合工资制,包括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经理奖和福利五个部分。乙方的固定工资为每月 元。

第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

(一)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二)甲方代扣代缴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因乙方缺勤或违纪,按规定应予扣除的金额;

(四)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将代扣代缴明细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收款凭据提供给乙方。

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应超过乙方当月工资性收入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性收入部分低于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六条 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固定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季度绩效工资根据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的结果,在下一季度三个月内平均支付;年底绩效工资根据对乙方进行年度考评的结果,在下一年度前三个月内支付。

甲方可于每年从乙方的绩效工资中扣除一定的比例作为领导责任风险保证金滚存,待乙方离任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乙方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风险保证金不予支付:

(一)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管理规定或触犯党纪国法;

(二)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三)自动离职,给甲方带来一定损失;

(四)离任后,责任没有完全消除,对事故的出现仍须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七条 工资应支付给乙方本人。乙方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乙方的亲属或委托代理人代领。

工资以拨入乙方银行个人工资帐户的形式支付。

甲方在支付工资时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乙方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八条 甲方可根据甲方效益与发展情况或乙方学历、职务、岗位、考评结果等的变动情况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但包括乙方待岗期间在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章 保险、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应由甲方缴纳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等社会保险费。

甲方还应按照《薪酬管理办法》等甲方规章规定中对应乙方层级的费率标准为乙方提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给付劳动保费、报销固定和移动电话费和准予带薪休假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的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时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的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免费进行体检。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章 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培训管理办法》和《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员工职业培训、选派集团公司培训等涉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乙方进行专业开发及提高核心领导能力等职业生涯教育。

第二十四条 接受甲方的出资进行培训时,乙方除应按照《培训管理办法》

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费用报销等规定外,并应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之后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协议书生效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培训协议书的内容如与本合同的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培训协议书为准。

第十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爱护甲方财产,自觉维护甲方整体利益和形象;

(二)按照甲方的企业经营目标全心全意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并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和其他员工进行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工作;

(三)响应甲方的安排,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政治思想、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思想修养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七条 甲方认为乙方违反了劳动纪律,可以在对乙方进行违纪调查期间,取消乙方岗位、暂停绩效考评和延迟支付工资。如调查证明乙方的确违纪,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如调查证明乙方没有违纪,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因调查而延迟支付的工资并恢复乙方岗位。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依据下列情形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本合同继续有效并由继承甲方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但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相应变更本合同的用人单位名称;

(四)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五)乙方岗位变动、职务升降、被外单位借用、上学、脱产培训或提前退养时,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可予变更。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本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甲方无关的牟利活动的;

(六)在本合同第三条项下,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条项下,向甲方提供虚假承诺与保证的;

(七)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探亲、访友、旅游、出差逾期不归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乙方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乙方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进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乙方于解聘待岗期间,不服从甲方安排的新的'岗位聘用机会累计达两次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经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甲方依据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乙方与其他被裁减人员具有同等的优先被录用权。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在甲方连续工作满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八)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在适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项下,向乙方提供虚假说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条项下,向乙方提供虚假承诺与保证的。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提前通知而要求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十二章 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

(二)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出现;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

(五)甲方依法破产、解散;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本合同手续。

第四十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作为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甲方并应及时将乙方的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乙方新的接收单位或在乙方自谋职业的情况下,转移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乙方无接收单位且符合失业条件的,甲方应自终止、解除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乙方名单报其户口所在地(限北京地区)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日内将乙方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甲方工作,主动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本合同。

第四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续订本合同。

第四十四条 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本合同,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本合同。续订时,如本合同的期限少于12个月,则续订合同期限依本合同期限;如本合同期限等于或长于12个月,则续订合同期限至少应为12个月。甲方也可通过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或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或加班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或加班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应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性收入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1个月工资性收入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

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则按乙方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四十九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甲方依据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上年月人均工资性收入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乙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五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甲方原因使本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三)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解除本合同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及未成年工适用);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赔偿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终止本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性收入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性收入的赔偿金。

第五十三条 除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情形或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下列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一)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十四条 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乙方隐瞒与原用人单位尚存劳动合同的事实而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致甲方对原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实际进行了赔偿的,乙方应给甲方以全额补偿。

第五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章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章 保密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甲方内部的无关人员透露或者公开自己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复制或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和资料(无论商业秘密是否基于乙方本人的行为而形成),不在办公场所主动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进入与本人无关的保密区,不打听其他部门的业务措施和技术措施,除非必要,在对外联系时不谈及商业秘密,不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或顾问性的服务或帮助。

第五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乙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复制或带出办公场所)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归还。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所使用的所有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交还给甲方,不应私自保留。在乙方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内,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六十条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乙方均将在终止日后3年内继续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五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或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方或乙方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而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章 其他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现有的以下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办法;

(二)薪酬管理办法;

(三)考核管理办法;

(四)员工考评管理办法;

(五)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细则;

(六)培训管理办法。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对现有规章制度的修订及颁行的新的规章制度除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相抵触者外,自动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第六十三条 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规章制度在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留存,乙方可于正常工作时间内随时查阅。

第六十四条 乙方的人事档案应交甲方或由甲方委托集团公司保管。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有学徒期的工种,学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试用期包括学徒期在内)。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_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学徒(熟练)期间的生活补贴为:试用期间_________元,试用期满_________元,现工种工资_________元。

2.甲方按规定发给乙方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5%的工资性补贴。

3.乙方的升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为重新就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仍从事原工种的,经考核合格后,甲方按原工资等级支付工资;改变工种的,试用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_________级工的标准支付,试用期满后由甲方考核定级。

5.由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甲方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资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物价补贴等待遇,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相同。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孕期、产期、产假和哺乳期间,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或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按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与甲方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5.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取暖和防暑降温补贴等,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满后属于第八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标准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乙方按照第八条2款第2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条第5款规定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自行离职的,甲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7.乙方标准工资的3%为乙方本人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由甲方代为扣缴,转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

8.甲方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行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金。

第七条 教育与培训

1.甲方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岗前培训以及必要的职业技术培训。

2.乙方从事特种作业,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工标准。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为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5.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但试用期发现不合格的,因辞退解除合同的除外。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甲方工会的意见。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本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九条 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1.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约定情况除外: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以_________个月为限)。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个_________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2.乙方批准出境定居的,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等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间,以及_________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4.乙方除第八条第3款的规定以外,应征入伍的,以及等情况,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如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给合同对方带来损害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从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和对其他需要直接进一步说明的问题,甲方按程序制定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劳动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厂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区: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_________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_________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_________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_________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_________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_________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_________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_________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3.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