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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合同

时间:2026-06-14 07:10:04
借款担保合同集合15篇(全文共19026字)

借款担保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担保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担保合同1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借款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担保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借款担保合同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____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3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因乙方经营所需,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担保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万元),借款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利息按月息分,先借后付息,按月结清,本金到期归还。若乙方不按期还本付息,逾期部分按月利率4%加收违约金。

三、乙方因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四、丙方保证人承担连带借款人的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含催讨差旅费、诉讼费、代理律师费等),保证期限至所有借款还清为止。

五、如乙方违约无法偿还借款及利息,甲方有权对乙、丙方负责人的财产同时或单独进行上诉追查。

六、借款期限内若乙方或丙方被宣告破产及被解散擅自负责企业体制,未经甲方同意,乙、丙两方转让、处理其资产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七、丙方为了经营需要,近几年向乙方借了大量大额资金,造成了乙方资金困难,故自愿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并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事实。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提交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三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合同4

甲方(出资方主办人):

乙方借款方(被担保企业):

甲、乙双方按照担保银行的意见签定《协议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甲方同意中国省分行和营业部为 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亿元整,年利率9%,一次性综合操作服务费3.8%。担保期限五年,担保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每年月日前为每年支付利息时间。20xx年月日归还本金。如付息还本时间恰逢是法定假日,可顺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时间。

具体是:

甲方负责 亿元人民币按担保银行: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指令完整无误到达担保银行指定的帐户上。否则定为甲方违约。

乙方(借款方):

负责办理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在本合同的《预开保函》上签章同时提供行长、总经理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甲方核实3天无误,备用金退回。

担保企业(乙方)未能按时完整无误提供以上材料,备用金不退。

款到乙方帐户五日内,担保银行: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未能在《人民币还本付息保函》上盖章,定为乙方违约,从签署本合同时间起至本合同终止时间止,每亿元每天按伍仟元计算赔偿给出资方主办人。此外还按银行法泄露存款人较大存款机密条款承担责任。

《协议借款担保合同》、《预开保函》和《人民币还本付息担保函》为一体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无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借款担保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担保银行和操作方各一份。每份法律效力相同。

本合同附后有:

1、《预开保函》;

2、《人民币还本付息担保函》。

出资方主办人签字:

借款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出资方代表:

年月日

借款担保合同5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篇2:借贷合同样本:借款反担保合同书借款反担保合同书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代表:代表:代表:日期:日期:日期:篇3:反担保协议?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6.6.4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借款担保合同6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九条 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合同4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 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 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 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借款担保合同7

签订协议书各方:

甲方(借款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乙方(担保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甲方向————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借款担保合同8

借款人(简称甲方):

出借人(简称乙方):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借款合同,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借款内容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2、期限:共计个月,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月利率:,付息方式:月付息。

4、计息时间:借款利息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5、甲方需严格按本合同签订日期准时还款,不得延期或续贷。

第二条:还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

2、甲方提前还款,利息按实结算。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借款

1、甲方发生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本息时,违约金为借款额的20%,逾期利息:按本合同约定利息二倍计算:延期付款应给付滞纳金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延期违约金同时计算。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本息时,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担保材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担保方责任

1、担保人同时承诺直至该债务人本息及违约金偿还完毕止。

2、担保范围不仅包括前述内容,还包括逾期归还本息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3、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如一方违约引起纠纷,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担保方:

日期:

借款担保合同9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

_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签约于

借款担保合同10

担保合同第1条甲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业务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丙方同意保证乙方向甲方借款,经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

二、贷款用途:双方同意乙方将贷款用于合法的商业用途。

三、贷款期限: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利息协议

在双方约定的贷款期限内,乙方同意给甲方每月贷款利率________。

五、承诺和保证

1、贷款到期后,如乙方逾期还款,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期间,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每天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收回欠款和违约金而支付的所有合理的法律费用。

2、乙方自愿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担保乙方欠甲方的款项、违约金和甲方为收回乙方欠款而支付的各种合理费用。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

3、丙方自愿以自己及全部财产对乙方欠甲方的款项、违约金及甲方为收回乙方欠款而支付的各种合理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至上述贷款全部还清。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

六、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是甲乙丙三方经过准确核实和充分协商后所表达的真实意思。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应严格遵守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1

出借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抵押人(全称):_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借款金额: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______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借款期限内不变。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_日。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______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 担保条款:本借款由______用______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本借款由______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 权利义务: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条 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 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 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 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 声明条款: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2

出借人(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 话: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 话:

保证人(丙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 话:

保证人(丁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 话:

保证人(戊方):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地:电 话 :

乙方因资金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由丙方、丁方、戊方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各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1、借款金额:元人民币(大写:)。甲方从以下账户将资金转入乙方账户,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2、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乙方应无条件地将本金、利息一次性偿还给甲方。

3、用途:。乙方保证按照约定使用上述借款,如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借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担保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支付方式:甲方将出借资金转入乙方下列账户: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月利率2%计算。

三、担保条款

1、丙、丁、戊方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并自愿放弃一切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

2、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律师取证费、交通费、差旅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三方保证人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各保证人共同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并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财产及所有收益为甲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戊方保证已履行公司对外担保之所有手续,担保行为合法、有效。

四、违约条款

1、乙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逾期偿还的,按月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金元。

2、乙方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差旅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借款期限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利息。乙方收到甲方还款通知后,应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丁方(签字): 年 月 日

戊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借款担保合同13

第一条 贷与人________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

第二条 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条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用人应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 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与人(签字):_______ 借用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4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人)与本合同乙方签订的遂汇利借字(201)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甲方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项条款,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对主合同主体各方的约定没有不理解和误解的事项,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人民法院查询、冻结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的资金,以抵偿主合同项下甲方的担保债务。扣划款项为外汇的,按扣划日中国银行所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同时,可以依法查封、变卖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权、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本息和相关费用的优先受偿。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2.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xx元整。¥__________万xx元。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以甲方(两个保证人)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权、任何实物资产与债权)及全部收入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证人承担借款本息和费用的偿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按照法律规定追偿。

第五条保证范围

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第六条保证期限与被保证人的权益实现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年。

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年。

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_____年。

乙方被担保债权的实现。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乙方即可于主合同违约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主合同项下各担保人按照所担保的债务承担未清偿债务的连带清偿义务,依法处置担保人在本合同和项下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应收债权的优先受偿。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_____日内寄出回执。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通知乙方:

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发生或条情形的,甲方应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_____日内通知乙方。

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约定权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时,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乙方依主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乙方依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和主合同贷款展期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担保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者,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处置、转移、隐匿财产,或为乙方依法追索担保责任设置障碍者,应向乙方承担应付担保债务金额的双倍赔偿支付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无须经甲方同意,直接通过媒体等公开手段发布催收公告;有权向国家征信管理机关举报其违约事实并要求将其违约事实录入甲方的征信记录。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纳印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当事主体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合同当事主体协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则由xx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必须另行达成仲裁协议。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一致)____________;

(甲方1签印):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2签印):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5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人)与本合同乙方签订的遂汇利借字(201)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甲方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项条款,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对主合同主体各方的约定没有不理解和误解的事项,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人民法院查询、冻结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的资金,以抵偿主合同项下甲方的担保债务。扣划款项为外汇的,按扣划日中国银行所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同时,可以依法查封、变卖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权、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本息和相关费用的优先受偿。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2.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保证方式

4.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以甲方(两个保证人)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权、任何实物资产与债权)及全部收入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证人承担借款本息和费用的偿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按照法律规定追偿。

第五条保证范围

5.1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第六条保证期限与被保证人的权益实现

6.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年。

6.2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年。

6.3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_____年。

6.4乙方被担保债权的实现。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乙方即可于主合同违约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主合同项下各担保人按照所担保的债务承担未清偿债务的连带清偿义务,依法处置担保人在本合同1.4和4.1项下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应收债权的优先受偿。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7.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7.2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_____日内寄出回执。

7.3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通知乙方:

7.3.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7.3.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7.3.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7.3.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7.3.5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7.4发生7.3.1或7.3.2条情形的,甲方应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_____日内通知乙方。

7.5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约定权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时,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7.9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8.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8.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8.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4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8.4.1乙方依主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8.4.2乙方依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和主合同贷款展期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9.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3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9.4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担保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者,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处置、转移、隐匿财产,或为乙方依法追索担保责任设置障碍者,应向乙方承担应付担保债务金额的双倍赔偿支付责任。

9.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无须经甲方同意,直接通过媒体等公开手段发布催收公告;有权向国家征信管理机关举报其违约事实并要求将其违约事实录入甲方的征信记录。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纳印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0.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合同当事主体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1.2本合同当事主体协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则由xx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必须另行达成仲裁协议。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13.2.1甲方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一致)____________;

(甲方1签印):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2签印):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