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服务合同范文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仓储货物名称,存货地点,租用面积
1.1货物名称:
1.2存货地点:
1.3使用面积:平方米(大写:佰平方米)注:指建筑面积。
第二条:仓储租金,装卸费用,合同期限及算等
2.1仓储租金:每月每平方米/㎡/月(大写:元/㎡/月)
2.2装卸费用:整箱进出。
2.3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2.4算方式:现金或转账。
2.4.115号前算当季仓储费。
2.4.2乙方应按合同算时间交纳仓储费。如超期将收取滞纳金,按每天千分之伍。
第三条:货物管理
3.1乙方货物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应正确合理使用房屋及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则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赔偿损失。
3.2库房的内部防火防盗措施由乙方负责,如消防检查达不到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整改。
3.3乙方应严格遵守环保、消防等规定,不得进行违规及污染环境的工作,
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执行,如因违反造成的后果则有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应提供24小时,不分节假日的全天候服务。保证乙方货物随时出入库。
4.1.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损失由甲方负责。
4.1.3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使乙方有良好的工作外部环境。
4.1.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储存货物的规格、数量等信息,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库房。
4.2乙方职责:
4.2.1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特别是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区。
4.2.2乙方不得存放违法(禁)物资。
4.2.3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求同存异,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将问题积累下来,从而影响双方的合作。
第五条:变更及解除合同
5.1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需扩大储存面积,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签定补充合同,但增加面积租期在6个月内,其租金在合同价格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二十。
5.2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继续签约或终止合同。
5.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收回库房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在承租库房内从事违法活动;2、拖欠储存费累计达一个月的。
第六条:违约及仲裁
6.1在合同期内,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乙方违约,除应承担对方的损失外,另按相当于三个月的仓租费金额加罚违约金。
6.2若在合同执行中产生纠纷,协商无效时,诉讼方可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号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坐落地点:
3、配饰范围:
第二章 配饰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 指定配饰物品配置内容及要求
1、配饰布置范围包括:
2、配置的效果:以达到甲方确认的展示标准为止,以《配饰产品清单》为基础。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配饰实施内容:
1、配饰合约为限额包干设计,设计方案定案后向甲方提交《配饰产品清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按照此清单进行采购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进行摆放。
2、所有电器不在乙方配饰范围内。
第四条、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进行发货,并在发货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以及货物保管的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需在乙方发货日期前及时书面告知卸货场地及交接人员。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存放货品的相对安全的库房,库房面积大小应尽可
能满足乙方要求,库房的位置应便于乙方最终进场摆放。
3、对于部分需要乙方在现场摆放工作开始前运抵现场的物品,由甲方指派人员会同乙方人员共同进行收货验收,验收后,物品归甲方保管。
4、配饰摆放完毕后,甲方会同乙方及甲方销售部门清点配饰数量及质量情况,并在配饰清单上签署意见;在配饰摆放完毕后,如有配饰与合同约定的实施数目、品种、质量等不相符或存在毁、损的情况,由乙方在甲方合理指定期限内负责补齐、维修或更换。
5、货物验收无误后,甲乙签订交接记录后交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 安装条款
1、灯具、窗帘、花卉装饰品等可直接组装摆放或可由供货方提供安装的配饰内容,由乙方负责安装摆放,验收合格后花卉等植物的养护由甲方负责。
2、灯饰、装饰画等需要现场装修单位配合的配饰内容,由甲方负责协调安装,但乙方设计师必须进行现场指导;灯饰等需配有安装说明书。
3、测试验收时,甲、乙双方及销售部门应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分别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第六条、 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包干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元整)。
1)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计费、安装费、摆放费、搬运费、交通费、装修费、配饰物品费及相应税费等乙方履行合同所需全部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的确定:配饰单位需提前以此限价为上限做配饰方案。
2、 配饰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3、乙方项目阶段出差次数:方案及购买产品目录汇报,次数按本合同第二条乙方提交资料进度确定。由于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现场配合次数,则每次¥1000/人.如由于乙方设计失误、不明确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项目需要配合增加出差次数,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若造成甲方损失或工期延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收到乙方相应阶段正式发票付款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各相应阶段费用。
5、配饰到场安装、摆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及最终的配饰清单和物品交接签收手续,甲方自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完成验收交接及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依本合同第二条提交的阶段性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在2天时间内提出相应意见,并对乙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相应指示。甲方迟延的,合同履行期相应顺延。
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甲乙双方经确认的实施配饰清单再次进行变更)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内,按合同金额与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内容,如数向乙方支付各阶段费用。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4、甲方在现场具备安装、摆放条件的5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作好进场摆
放的准备。若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进场摆放,导致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于货物摆场完毕后3日内组织乙方及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5、甲方对乙方完成效果如提出改善意见统一汇总,需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若因甲方在确认设计后提出调整,或甲方确认配饰清单后提出调整,或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设计及实施物品交付时间顺延。
6、甲方对乙方已经验收交接完毕之物品负责任。
7、甲方需提供工程入场条件:
第一、所有硬装全部到位并细部清理干净,以确保乙方货品能够直接卸在项目处,以便于保管和管理;
第二、现场摆放进行中不能与其他工作人员交叉作业,避免闲杂人等及其他无关人员打扰乙方摆放工作。
第三、甲方需提供仓库,面积不小于200㎡,仓库为全封闭空间,需有门窗,仓库提供时间为摆场前十天到完毕后十天无偿提供。
2、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乙方负责合同约定配饰的设计与实施,并负责与定制厂家合同的履行,如因与定制厂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乙方与定制厂家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抗辩甲方,即拒绝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及责任。
3、乙方在将配饰物品交付甲方验收交接之前,以及在现场摆放过程中,乙方对配饰物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配饰物品损伤、丢失、毁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甲方合理要求期限内将本合同约定的物品提交完毕。
4、在货物到场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安装摆放,并会同甲方进行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其所拥有(甲方)的服务器事宜达成一致,特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合同项目:甲方负责购买服务器,购买相关软件使用权,并负责将服务器存放在电信(网通)机房。乙方负责该服务器的.硬件故障的排除,(甲方负责硬件的采购费用)。及软件安装、升级、服务器管理和软件故障的排除。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其他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
2-1-2 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如甲方利用服务器开办电子公告栏目,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指定专人负责所发布信息的审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甲方对于在电子公告栏目当中出现的信息负责。
2-1-3 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4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5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对服务器系统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对服务器上数据的进行配合备份工作,数据备份工作由甲方主要自行负责。
2-2-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3 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详细服务内容由附件描述。
3-2 本合同所涉及的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壹年服务器维护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3 甲方采取转账的方式付款。
3-4 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即 年 月 日前),甲方将________费用共计________元支付乙方;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________费用共计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3-5 乙方将于服务器开通之日起为甲方进行服务器系统平台的维护。
3-6 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补交应付金额外,其拖欠的天数每天按应付金额的0.3%另付滞纳金。第二年的相关费用如未按时支付,甲方除支付滞纳金外,乙方还将随时终止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服务。
甲方:广州市易迅传媒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广州市易迅传媒有限公司在全国开展“易迅传媒·华语天下”项目推广活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的服务项目达成以下推广协议:
第一条:服务推广条件
1、乙方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它经济组织。
2、乙方应依法独立经营、纳税、自负盈亏。
3、乙方须具备经营管理能力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乙方须有适宜的办公场地,具备电话、传真、计算机、宽带等与甲方和其它服务中心交流的信息平台。
5、乙方必须是自愿从事服务推广活动,并自愿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服务,甲方方可予乙方服务推广权。
第二条:服务推广站资格的获取
1、正确填写服务推广员申请表并提交甲方。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服务推广人员相关信息证件,或合法工商注册经济实体的相关证照、负责人、服务推广人员相关信息证件。
3、提交资料齐全,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获得签订服务推广合同书。
第三条:服务推广授权
1、甲方拥有对多媒体图书馆服务推广的权利。
2、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多媒体图书馆的服务推广权。
3、甲方授权乙方为 级服务推广站。
第四条:服务推广授权期限
1、服务推广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约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考核后,与乙方签订续约合同。乙方在合同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条款的可优先续约。
第五条:信息披露
1、双方当事人的承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推广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推广的基本信息资料。
2、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后因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商业秘密保护
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必须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3、双方在本合同未生效的前提下,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必须相互承担保密义务。
第七条:统一运营管理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要求规范管理。
A、统一形象识别
B、统一服务规范
C、统一宣传口径
D、统一推广方案
2、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授权推广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规定。
3、乙方在被授权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和《服务推广人员管理守则》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做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推广方案体系,违反此推广方案甲方将取消乙方的服务推广资格并扣除其剩余的服务推广费。乙方给甲方造成巨大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服务推广人员资格,允许乙方服务推广人员使用甲方产品项目的推广及服务。
2、乙方保证完成甲方的考核指标。
3、甲方保障乙方各项权益,实行透明化管理。
4、甲方成立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培训部门为乙方提供指导服务。
5、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有关最新资讯和资料。
6、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国内有关市场推广信息。
7、甲方保证新开发的产品优先交给乙方推广。
8、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的推广活动进行监督及业务指导,对乙方存在的违约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或终止乙方服务推广权限。
9、甲方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核定产品的服务标准,并指导乙方制订和实施推广计划。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对甲方推广活动的知情权。
2、乙方享有获得相关推广及服务奖励的权利。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推广培训指导。
4、乙方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推广活动,应自觉维护甲方及相关企业形象,守法经营不得损害甲方及相关企业信誉。
5、乙方应定期对应用户进行跟踪服务、回访,了解用户的相关信息。并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及时提供甲方的服务给消费者。
6、乙方在推广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服务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市场价格,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乙方在服务推广经营服务期内,须自觉维护终端用户的利益,按照服务推广原则协助甲方为终端用户提供消费增值服务。
8、乙方须自觉遵守和维护甲方的经营秩序,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禁止商业炒作性经营。
第十条:增值服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出的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经过审核作出能否为其提供服务的决定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告知乙方。若乙方申请不能通过审核,则甲方可以不提供服务。
2、甲方在授受乙方提交的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流程日内审核,回复。
第十一条:用户投诉的处理
1、乙方根据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信誉保证承诺,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授权服务推广处内设置监督电话。
2、乙方对用户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用户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因乙方原因使用户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经查实因乙方经营服务问题,乙方应向用户偿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广告宣传与促销
1、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使用甲方的服务标识、商标、经营模式、宣传资料等,但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止,上述使用权自动失效。
2、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经营上的支持。
3、甲方在推出广告宣传或经营推广活动之前,会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做适当准备。
4、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私自以甲方及相关企业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推广活动。
5、乙方在使用甲方标识、名片、文字介绍时,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对于核定内容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夸大和捏造事实。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属严重违约行为,本合同失效。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将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如双方均同意转让,须重新签服务推广合同,且应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继续履行原合同期内发生业务的相关业务服务。在转让之日起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商业禁止的约定。第三方应遵守新服务推广合同条款。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在接到通知后须在三十天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并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在通知书到达乙方时生效。
a)乙方有意损害甲方商业信誉和其它服务推广人员正常经营秩序。
b)乙方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资料。
c)擅自降低或抬高市场价格。
4、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改,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它证照,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经双方协商认可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合同到期时,双方无意续约的,合同自然解除。
6、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它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致使甲方对外偿付的,甲方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7、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填写服务推广人员申请表,提供与本人同名的银行帐号,银行分行支行需填写正确;乙方须在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所得补贴、津贴等的同等值的发票交给(可邮寄)甲方,甲方将在每周三至周四把服务推广费将上周所得补贴、津贴等转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8号前甲方未收到乙方发票,甲方将在下次转款时代扣各项税款。所有银行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所得款不能准时汇入,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须指引所属用户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申请表,提供与用户同名的银行帐号,甲方将在每月五号把用户所得回馈按国家相关法规定税后转入用户的银行帐户,银行分行支行需填写正确,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用户承担。
9、甲、乙双方签署《服务推广合同书》后,乙方每年年审完营业执照、复印并加盖公章交给甲方,第一年续签一次;在乙方按双方合同内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未给甲方造成重大经营损失,经甲方同意,则本合同将继续生效。
10、甲方颁发给乙方的“e卡产品服务推广授权书”届满一年时,甲方根据乙方续约合同时间自动办理更换手续,并向乙方颁发授权书。
第十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两年内除约定的服务推广人员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服务推广授权经营体系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以侵害甲方商业权利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赔偿数额为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内的营业额的二十倍以上。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被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相关的证明。
第十六条:其它条款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正式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推广服务。
2、如果发生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a)向本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提交 解决;
上述三项未做选择的,视为约定的第二项方式。
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利纳世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造福消费者,致富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共同开拓市场。经友好协商,就“纳世源”纯水机系列产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 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 向乙方及时准确地提供新产品的维修技术资料。
4、 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5、 设立售后服务投诉电话,对乙方的售后服务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二、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 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2、 必须设立“纳世源”系列产品售后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3、 配备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统一着装,统一拭机毛巾,统一礼貌用语,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礼物。
4、 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卡在出售产品时给客户作为销售依据。必须统一填写,提供维修服务后由客户签字。
5、 当客户购买产品时要及时填写保修卡,每销售一台产品都应该有客户档案及时跟踪记录,为所在辖区内“纳世源”系列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叫修后24小时上门,郊县叫修48小时提供上门服务。
6、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产品的原设计,否则后果自负。
7、 如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
8、 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9、 乙方维修点应积极开展用户回访活动,回访数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 保修范围
1、 凡属“纳世源”系列产品,免费保修一年(滤芯、龙头、机壳不属保修范围)
2、 对保修期内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进行收费。
四、 维修费用的标准及结算
1、 甲方按照乙方购货额的1%年终以产品一次性返利给乙方作为保修费,作为乙方产品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保修期内乙方更换的坏、旧配件必须寄回甲方(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过确认后更新配件寄给乙方(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保修范围外的零配件,由甲方按进货价格向乙方提供。
3、 保修期外的更换配件,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配件价格收费,乙方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五、 产品维修配件的提供
甲方对全国市场售后服务实行统一价格供应,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不得另行购买配件,否则一切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 退货的规定和处理
按照代理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七、 质量信息反馈
1、 乙方在每月20日前将所有产品的实际维修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和维修状况统计表,传真或邮寄到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2、 质量信息反馈和维修状况统计表,应注明发生故障的产品、型号、数量、原因及维修方法。
3、 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将质量信息反馈表交给甲方售后中心。甲方则按照年底总维修额的10%进行处罚。
八、 优秀售后服务单位的评选条件及奖励
1、 用户投诉率低于销售量的1/1000。
2、 甲方对乙方的用户回访和调查中,用户满意率为98%。
3、 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设施和维修人员相对完备。4、 无媒体暴光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发生。
5、 达到上述条件者,甲方按乙方全年售后服务服务费的50%给予奖励。
九、 违反协议规定的处罚
1、 在结算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不详,视此单为无效处理。
2、 乙方配备的售后服务人员无证上岗的,经查实罚款5000元,所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引起客户投诉,如属乙方责任,每次罚款1000元。
4、 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屡次违反协议规定的,又拒不改正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设立其他维修点替代该维修点,并将维修费用指标转给新的维修点。
十、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十一、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 年有效,期满后另行签定。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北京利纳世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电话:
公司地址:北京南三环东路27号院芳群公寓a座2502室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电话:
公司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