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委托管理合同模板集锦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管理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下称“经营托管”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简况
1、托管物业位于泰安市区泰山弗尔曼酒店公寓的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为 平方米(具体物业房号、权属证号、所有权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2、托管物业需按照 四 星级酒店客房标准装修,并至少应包括下列附属设施:
(1)电器类:电视机、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组合式厨房设备、热水器、电热水壶。
(2)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子、电视柜、衣柜、阳台休闲茶几和椅子、睡床、床垫、床头柜。
(3)其他类:窗帘等。
(4)配套设施:会议室
3、上述附属设施的详细清单,在甲方交付托管物业时,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盖章确认,确认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交付时房间没有达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须按照以上要求配齐或委托乙方代为配置(须另行签署代购委托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托管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途为:度假式公寓出租经营。
第三条 经营托管权限
针对委托乙方管理经营的物业,甲方授予乙方如下权限:
1、乙方具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物业租赁价格或打折促销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与甲方无关;
4、其他乙方应享有的经营托管物业之权利。
第四条 经营托管期限
1、本次经营托管服务的期限自甲方托管房屋全部交房之日起3年,交付的具体时间双方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在上述补充协议约定的日期内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托管物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五条经营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同意,甲方选择以下方式中的第 种方式取得收益。
①对托管物业所获得的经营收入按甲、乙方各按50 %的比例分配。② 甲方享有委托房源总房款8%的年收益。
2、甲方应得的经营收入分成款在扣除相关需要代缴的费用后,于次月的二十五日之前,由乙方按月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账号见附件),同时,乙方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确认回复;若自乙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未回复的,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和休息日后上班的3天内支付及发出;最后一期经营收入分成款则应在租赁代理期限届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托管期间,双方承担费用:
(1)、乙方承担费用:
a.水费
b.电费
c.燃气费
d.宽带月费
e.有线电视月费
f. 布草清洁、洗涤费用
g.营业易耗品消耗
h.托管物业广告费用
i.服务人力成本
j.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k.房屋租赁税
(2)、甲方承担费用:
a.装修、整改费用
b.经营物业所需的基本配置费用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或更换电器及配件等维修费用 d.有线电视初装费
e.宽带初装费
f.物业房产等政府税费及滞纳金、罚款
g.其他非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上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双方按约定承担。甲方承诺该项目没有物业管理费。如有,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2、交付托管物业时,甲方负责结清该物业交付前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等)。交付托管物业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间因此产生争议,甲方应解决,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影响托管物业经营的,甲方应向乙方、预订或入住客人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维护
1、经营托管期间,因附属设施自然折旧或质量问题以及小区建筑、物业管理、托管物业装修等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营托管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意外损坏和丢失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对托管物业的日常简单维护和维修,维修费用超出100元/套的,乙方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即可修理;如遇影响客人入住的,或非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维修费用低于100元/套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
3、物业托管经营期间,发生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先行处理,之后乙方有权向甲方依法追偿或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甲方应依法赔偿或积极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
4、为保证托管物业的入住率及品质,托管物业在托管达到800间夜以上(不含甲方及其亲友自住时间),应对托管物业的墙面进行全面的粉刷翻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此外,乙方亦可根据托管物业的实际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墙面进行全面粉刷、油漆等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及时收取经营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当理由或征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
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在整个托管期内托管物业无使用纠纷,交付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
3、经营托管期间,如果托管物业所在小区统一改装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发生的改装费和设施设备添置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以免影响乙方对托管物业的租赁业务开展,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经营托管期内,与乙方核对确认没有客人预订或入住时,甲方有权检查物业及附属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情况,甲方不得擅自增减室内物品及设施。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临时行使免费入住权仅限于19层和20层的42套房源,甲方可通过途家网站了解托管物业的预订情况,若甲方托管物业未被客人预订,甲方可通过下业主自住订单行使免费入住权。
若甲方托管物业已被预定的,乙方向甲方出示托管物业已预定的相关凭证,并可根据乙方所经营的其他托管物业就近安排甲方入住,甲方承担物业经营差价。
如乙方经营物业均有客人入住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行使免费入住权,甲方要求乙方安排其他物业入住,乙方可以配合协助,但由此产生的房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
宽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6、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入住托管物业,无需支付住宿费用,但是自住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时,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则按服务项目收取费用。(详见附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8、甲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其对托管物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在整个经营托管期内,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单独占有、使用和管理经营托管物业,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托管物业的产权、债务等各类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确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及客人全部损失。
9、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物业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托管、代理等,否则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因乙方重大过错导致托管物业受到严重损坏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过错而所造成的损失。
10、甲方将其与租赁经营无关的私人物品,留存在托管物业内的,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租赁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由乙方封存或甲方自行上锁。
另外,未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遗失、损坏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1、经营托管期内甲方处分托管物业时,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送、继承、抵押等行为。但这些处分行为必须不得损害乙方及其客人的利益,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其客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2、经营期间,甲方须按时缴纳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用,保证物业能够正常经营。如甲方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缴,再从甲方的经营收入中扣除。
13、经营期间,如因于物业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响到乙方对该物业的正常经营,甲方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经营。
14、甲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对托管物业享有单独占有、使用和独立自主管理经营的权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
2、乙方必须在办妥各项正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依法经营,乙方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托管物业开展经营活动。
3、托管物业在以下情形下发生毁损的,不应归责于乙方:
(1)乙方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业的;
(2)乙方按托管物业说明书所标明的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3)乙方按托管物业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4)托管物业发生的正常损耗、老化、破损、折旧等。
5、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减少、扣除相应金额的经营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满后10日内将托管物业交还甲方。
7、托管物业仅用于经营出租使用,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客人进行严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托管物业从事违法活动。
8、乙方应当妥善管理托管物业,因乙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而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经营期间乙方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如实地向甲方汇报托管物业的经营情况,随时依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抽查。
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时达到四星以上装修标准,乙方承诺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务。
11、乙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按如下地址进行:
甲方:
住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固定电话: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速递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速递邮寄的方式且不能确定具体送达日期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送达。
3、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任何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式所做出的联络应视为有效。
4、双方之间的.通知除书面形式外,电子邮件也视为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各方保证,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项下之事务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全面且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以及其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的,即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为5000元/套人民币。违约方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约的,违约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按守约方要求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义务,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违约方经守约方催告后,仍未纠正,导致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款前述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
3、无特殊原因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迟延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超过15日的,除应按约定如数补交外,从第16天起还应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无特殊原因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15日的,从第16天起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如甲方单方要求退出与乙方合作的,应获得乙方同意且应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因甲方单方退出托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已为托管物业投入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各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合同的,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处理好善后事宜。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当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且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对无争议的其他义务各方均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需在90日内签署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附件(标“必须”)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之效力:
1、托管物业的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含小区和公寓的平面图)及当地房产交易中信出具的产权所属证明;(必须)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3、托管物业附属设施清单;(必须)
4、水、电、气表读数确认记录单;(必须)
5、家电购买凭据复印件及保修单;
6、有线电视用户手册及机顶盒卡;
7、托管物业的房卡、门禁卡、购电卡、购水卡、购气卡等小区配备的相关卡;
8、电话及宽带业务登记表;
9、甲方信息登记卡(含用于收入转账的业主银行账户资料);
10、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12、缴纳物业费(签署托管协议之日起一年内物业费)收据复印件。(需要)
甲方(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鷀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鷀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
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
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 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
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XXX。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范,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资产管理合同:
1.自委托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帐户内共有现金及股票市值合计人民币_____万元,委托给乙方全权代理进行股票买卖操作。(股票必须减去1个点计算市值)
2.为体现乙方承担风险的诚意,委托当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帐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将自有资金_____万元打入甲方上述帐户,与原有资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权代理期间,乙方需保证帐户内现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帐户内期初总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没有继续打入保证金,甲方有权平仓,终止协议。
4.委托期间,每赢利_____%,甲乙双方结算一次,甲方资金的赢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资金的赢利归乙方所有。委托期满,也按此结算方式结算。
5.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帐户市值情况,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码不得转出资金以及进行买卖操作或敢于乙方投资策略。
6.委托期间,双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则该帐户如有赢利,赢利全归乙方,归还乙方打入的保证金。如该帐户保平或亏损,甲方归还乙方的保证金,且另需支付帐户管理费(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赢利和保平,赢利全归甲方,甲方归还乙方本金,如帐户亏损,则甲方扣除亏损额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后将剩余款归还乙方。
7.委托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操作比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帐户资金,双方权利,义务比照本合同进行。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本合同双方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经营管理标的
甲方自愿将其出资购买的位于浙江商贸城 区 (撞)层 号商铺的房产(以下简称“托管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总价及面积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二、甲方自愿将该商铺在一定的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拥有该商铺的经营权限为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定价、以乙方名义统一出租、统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托期限: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计叁周年。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正式开业,届时若未能正式开业,则委托期从该日起计。
四、收益 (一)委托期内前二年,双方约定,乙方承诺给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总价的7%共14%在总房款内抵扣。乙方实际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
五、委托期内,物业管理费和广告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使用方收取。
六、委托期限过后商铺使用权为甲方所有,甲方承诺在不破坏业态规划的情况下自己经营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托管商铺拥有同等条件下接受托管经营管理的优先权,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合同获得收益的权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权利;
3、对所获取收益依法纳税的义务;
4、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的义务;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配合乙方对托管商铺的管理经营事宜;
6、甲乙双方同意该房产的交付按如下方式进行:甲方委托乙方与该托管商铺的房产开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无需再与开发公司直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期内对托管商铺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等经营管理权。
2、对形成的市场独立进行管理的权利。
3、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商铺出租价格的权利;
4、根基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区域布局产品调成的权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义务;
6、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义务;
7、保证合同期满时,托管商铺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的义务。
九、合同期内,如甲方将托管商铺转让、抵押,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交书面通知,同等条件下乙方应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在委托内将商铺转让、抵押或其他原因产生商铺所有权变更给其他方的,必须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由于托管商铺的所有权变更影响乙方的权利,视为甲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条件: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法律文书或政府规划改变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经营的。
(二)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与托管商铺开发商之间最终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实上没有或无法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商铺所有权的。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委托合同。甲乙双方均无权中途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金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据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约定未履行期限,未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与徐州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签订地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餐厅委托管理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厨房设备、材料费及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方管理期间厨房设施、设备中、大修及换件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费用每月______元。
5、乙方全权管理甲方餐厅、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配菜、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餐厅的营销和客源的稳定。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权负责餐厅的各项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配菜、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等管理事项。
2、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3、乙方托管期间,对菜的卫生、个人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实行量化管理,以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结算方法:甲方应及时结算,并以现金或现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协商规定的管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餐费。
2、甲乙双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履行各项合同期内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在餐厅委托管理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本合同当事人 :
委托方 大庆昊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大庆昊方·华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华溪龙城(一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华溪龙城(一期);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座落位置 龙凤区政府、新建公路客运站枢纽大楼以东,龙凤大街与凤凰路交汇处。;
占地面积150918平方米
建筑面积236589.24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妇幼保健院;
南至 东城领袖住宅小区 ;
西至 龙凤区政府和客运枢纽大楼 ;
北至 世纪大道 。
容积率:1.2 %
绿地占有率: 38%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1.999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1.399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1.399 元/月.平方米;
注:最终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标准执行。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20xx年月日 0:00时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 年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满当月15日前(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 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七条 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1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包括共同部分收益)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
2、报请物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从符合交付使用时起减半交纳,未竣工部分不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为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接管验收费用、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等。具体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使用以上费用时,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甲方配置的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见附表清单。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通知相关职能部门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